关于2023届毕业审核及办证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:
为使2023届毕业班毕业阶段工作统一规范有序进行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成绩审核工作
各院系务必在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生成绩审核,并将符合毕业条件毕业生的《成绩单》和附件1相关表格,签字盖章后于6月12日前交教务处,同时报送附件1电子表格。
注:实习和毕业设计等课程成绩,各院系按照实习管理规定要求,安排专业教师审核并于6月5日前录入成绩。
二、毕业审核工作
教务、学工、团委、财务、后勤、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将是否欠费、未归还书籍、未交清水电费等情况按院系班级反馈到各院系,各院系务必在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。
三、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毕业生成绩审核工作
1.各院系在6月5日前完成重新学习课程成绩录入,6月10日前完成重新学习后的毕业生成绩审核。并将符合毕业条件毕业生的《成绩单》和附件1相关表格签字盖章后于6月12日前交教务处,同时报送附件1电子表格。
四、学信网录入和毕业证制作
1.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将根据毕业生具备毕业资格审核表,将毕业生毕业信息录入学信网(6月12-15日)。
2.教务处负责审核和打印毕业证,各院系安排人员带好毕业生照片到教务处粘贴,教务处申请用印(6月12-19日)。
五、毕业证发放和毕业典礼工作
拟定于6月21日举行毕业典礼, 6月20日各院系领取符合毕业条件毕业生的毕业证。
六、学籍成绩单移交工作
1.工作要求: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、成绩单归档工作,根据学校档案管理要求,毕业生学籍材料移交工作要求请参见附件2。
2.时间安排:毕业生学籍成绩单由各院系审核后于6月1日后开始打印(一式二份),6月12日前交教务处审核。
请各院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以上各项工作,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在教务处网页的相关教务通知中下载。
附件: 1. 2023年毕业资格审核相关表格